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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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小学生的作业而已,答题的人再聪明,也写不出多么惊天动地的东西来。

     主要是拿来引火。

     引火…… 当着江老师和林家祖孙的面,燕晨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等从林家离开,后山里萧瑟的寒风呜呜一吹,他就忍不住了,哀嚎一声拉紧燕淑的手:“姐,我要练字!” 燕晨万万没想到,林爷爷还看过自己的作业――重点是,看过他写的那几个狗爬字。

     小孩子也是有基本的审美的! 虽然林爷爷一直在安慰他说不用在意细节,但看过对方那一手颇具风骨的好字,燕晨还是对自己感到十分恨铁不成钢。

     “我要练字!” “晨晨乖,吃完饭消消食,早点睡觉,练字明天再练也不迟嘛。

    ” 吃完晚饭,燕晨挥舞着爪子,斗志昂扬。

    燕奶奶想也不想拉住他,让他在屋子里走走,不要刚吃完就坐着不动。

     至于练字?小孩子一天一个想法,估计是江老师跟他说了什么,在燕奶奶看来这很正常。

     孙儿的字确实不大好看,练练也好,但也不急于一时嘛。

     “那好吧。

    ”燕晨乖乖点头。

     林爷爷送的那支钢笔暂时交给了燕淑保管,她打算以后再找机会过个明路还给弟弟。

     回来的路上两人约定,不将这件事告诉给家里人。

     见奶没有丝毫怀疑,燕淑松了口气。

     练字的热情被推后到明天,燕晨就又想起一件事,从兜里掏出一块花生糖。

     花生糖林琼给了两块,燕晨自己吃了一块,还有一块路上给了燕淑,但她不要,燕晨就留给了三姐。

     三姐是方氏的二女儿,也就是燕小溪,比燕淑小一岁,性格比较内向。

     她跟燕晨有些相似之处:两人都很贪嘴。

     不过燕晨的只喜欢吃,燕小溪却是喜欢吃的同时,也爱研究吃的。

     她的厨艺很不错,可惜家里是燕奶奶掌勺,燕小溪只能打打下手――用老太太的原话来说,光做得好吃有什么用? 按照燕小溪那个大手大脚的用料做法,没多久就能把他们家吃到破产。

     虽然由于原料等种种限制,燕小溪没能大展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