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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岁的傅斯霆,还不是后来那个有了钱,可以心安理得报复性弥补曾经遗憾的青年。

     十六岁的傅斯霆,是那个正在匮乏痛苦中挣扎的少年。

     他懂事,自持,平静地压抑。

    他什么都没有,更不敢有欲望。

    他有太多不安,以至于补偿这件事对他来说反而感觉会有些可怕。

     突然得到太多,只会加重他的不安。

     厉非有一瞬间真的感谢自己曾经演过的那些戏。

     毕竟以他的成长环境,是肯定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细微体察到傅斯霆的心情。

    好在他演过一个这样的角色----一个和十六岁傅斯霆很像的,贫穷坚韧、委屈折磨,大半部剧都在痛苦挣扎的角色。

     他曾为演好这个复杂的角色,去看了很多相关的书,在租来的小黑屋中无数次模拟角色的处境和心情。

     才能够稍微体会一点点,他的世界有多难。

     “那……今天就挑一件。

    ” 他轻声说:“就挑一件带走好不好?作为纪念品,小一些的也可以。

    ” “毕竟,说好了从今天开始养你的。

    ” “就让哥哥送你第一件小礼物?” 作者有话说: 在《星际穿越》里,爱也是唯一可以超越时间与空间,逃脱黑洞的事物。

     实际上二十八岁的傅斯霆就是买够了,被厉非补得差不多了。

    让我们恭喜小霆。

     第17章 事实证明,循循善诱有效,傅斯霆勉强点了头。

     但他还是很给厉非省钱,没有去看最喜欢的大型场景,而真的去看了最小的。

     最后他站在一只手办小狐狸前,不走了。

     厉非:“……” “没什么,”他止不住笑了笑:“你的杯子、玩偶、都是小狐狸,就这么喜欢小狐狸啊。

    ” “倒也是,聪明狡黠的红毛小狗,谁又不喜欢呢?” 傅斯霆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恍惚“红毛小狗”又是什么奇怪的形容词。

    难道二十八岁的自己从来没有告诉过厉非,他到底为什么喜欢小狐狸吗…… 也是,理由毕竟有点羞于启齿。

     傅斯霆其实不是喜欢小狐狸,而是,小狐狸就是他自己。

     ……倒也不是说他身上有什么像狐狸的地方,只是因为在他心里,厉非是小王子。

     那个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

     但傅斯霆知道,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是那个故事里小王子钟爱的玫瑰花。

     他就只能是遥远的、坚强的、爱而不得的那只小狐狸。

     在傅斯霆曾经的幻想里,或许将来有一天他长大了、有了工作和收入,也能有机会去一两次后台,和厉非见到面、说上两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