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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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所以才故意这么干的。

    」 「手指没了?咋没的?」 「好本事不学,学给人车队当保镖,路上遇到真的狠角色,拦路抢劫的,一刀剁了两根指头。

    」 8 田宝根告诉我们,死者原本是结拜三兄弟,是县城里还算有些名气的大混混。

     那个年代,又是大西北地区,乱得很,名声没有吹出来的,只有打出来的,这三个人没怎么上过学,从小就在街头混,跟人好勇斗狠,打架是出了名的不要命,也不要脸,成天腰里别着把刀,招摇过市,算是当地的一棵毒苗子,老百姓提起来,就恨得牙痒痒的那种。

     可是当混混终归是穷,他们除了勒索收点保护费之外,也没什么别的赚钱头脑,外头看着光鲜,内里穷得叮当乱响,干在心里头着急。

     后来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有人给他们出了个主意。

     那个年代,跑长途运输,是赚大钱的行当,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祖国大地上,到处都是横出不穷的车匪路霸。

     但凡是有点经验的大车司机,要运的货多的时候,是万万不敢一个人开的,多是成群结队,然后带上一些精壮小伙子,自己随身带着武器。

    说句不夸张的,那时候跑长途,跟上战场打仗,都没什么区别。

     在有心人的介绍之下,这三兄弟结识了市里头一些车队的老板,拍着胸脯保证,说给他们当保镖,跟着车队运货。

     他们在县城里虽然有点小名气,可终究年轻,加上市里的水浑,跟县城的小打小闹好勇斗狠可不一样,老板虽然碍于面子跟他们喝了酒,可也不太愿意把货交给他们,好心劝他们,可以先来市里看看工厂,干点保安之类的,路子混熟了,再去押大车。

     可他们听了这话,顿时好比被人扇了一巴掌似的,腾的一下在酒桌上就站起来了。

     在他们来看,这是削他们的脸,是看不上他们的本事呢。

     老板还想再劝,可看他们的脸色,也实在没办法,只能答应,说让他们先跟车走一趟,去看看外头的世面,要是顺利的话,以后就干这行,也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