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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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声誉和口碑并不全因其五官和师门。

     他这个人性格天生就带着狂,前期上台的时候因为长相被质疑,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戴着鸭舌帽和口罩,从小在学院派那里被迫接受的基本功给他的肺活量造就了一定的基础,在进行M.A.D那种形式的速射炮式rap时他可以一口气用最清晰的吐字喷出最拽的词。

     就像经纪人米勒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的脸上就写着“火”,他之所以能够跨越一整个美利坚从西海岸跑去纽约找路易斯签约,也正是看重了他的这种潜质。

     当台上的主持人念出完整的参与cypher的rapper名单时,在听见路易斯·勒布朗后,观众的反应明显看着就跟刚才不一样了。

     路易斯在还是小透明的时候,曾经被埃米纳姆带着同台过cypher,当时台下还是一阵的嘘声。

     现如今,引起轰动的人变成了自己,他轻轻勾起了嘴角,坦然接受了成名的滋味。

     “路这种人来疯,现在更加兴奋了。

    ”他的好友在旁边嘿笑,把他推了上去。

     握着并不算非常高档的话筒,路易斯站上舞台,一束顶光打在他的头顶,标志性的黑发、蓝眸,还有嘴角勾起来那让人疯狂的弧度……如假包换!他就是路易斯·勒布朗本人。

     “上帝,为什么有人连手指都这么好看!”麦莉听见她身旁那个女孩子双眼迷离地看着舞台,她尝试着用最挑剔的角度去批判舞台上那个人的衣品,却发觉就连最简单的牛仔裤和帽衫穿在他身上都好看的像是在拍画报。

     路易斯并没有摘下他连帽衫的白色兜帽,他很自然地问了一声好,就好像他们不是在人声嘈杂且还有汗味、酒味的club里见面,而是在某种纽约上东区的上流社会晚宴一样。

     “你们准备好了吗?”他的口音还是那么优雅,“迎接听觉的高/潮。

    ” “让我们操翻这个糜烂的夜晚!”一起cypher的他的那个梳着脏辫的朋友哈哈大笑,举起他的话筒,跳起来勾住了路易斯的脖子。

     Hip-Hop是一种非常带劲又每个音符都强调着个性的音乐,哪怕因为歌词里夹杂着不少来自于街头的粗痞话以及大量的对于两性的身体描写,但毫无疑问,通过音乐这种媒介也反映着来自社会的许多让人深入思考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