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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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红烧肉是刚出锅就端过来的,用的砂锅装盛,陆安的手指不小心碰到了锅沿,烫得她下意识收回手,直往手指上呵气。

     坐在她身边的陆七郎看着她,低声说:“你别自取其辱,那竖阉可不是真的看好你的才华才给你送肉的,他只是看好陆九郎。

    ” 又道:“我想,你这般聪慧,应该能分辨得出来士人与阉人的天壤之别?你不会想投靠到那边吧?那群毁阴割势的阴阳人……哼。

    ” 陆安呵完手指,找了别的办法将砂锅端起,那红烧肉颤巍巍地微微动着,酱汁流落的样子弄得陆七郎匆忙移开视线。

     随后,他听到陆安对他说:“七哥倒颇有兄长威严。

    前两日五娘被大总管的行举吓到时,看七哥只顾着对五娘怜哄,对大总管只一句‘容不得你侮辱我家女儿’,我还以为是七哥脾气太好了。

    现今看来,是弟弟误会了。

    ” ……什么? 陆七郎惊疑不定地看着陆安。

     这话是在暗讽他只会窝里横,寻自家人威风? 然而陆安说完这几句话就将红烧肉端向祖父,表明孝心。

     并不出乎陆安意料,不论是为表明自己是清流,不和太监同流合污,还是表明不占小辈便宜,对方都拒绝了这份红烧肉。

    于是陆安又失落实际心情愉快地又将红烧肉端了回去。

     一口红烧酱汁饭,一口红烧肉,用饭的动作很是行云流水,仿佛在刻玉雕花,拈露煎茶。

     陆七郎猛然醒悟过来:对方已经不止陆家一个选择了。

     如果她跑去投靠第五旉,告诉对方陆家做了调换犯人的事,也未必不能存活。

     那她现今为何还未做这事? 答案显而易见:对方还在思量。

     便在这时,陆家最有威势,最能一锤定音的人说话了:“九郎,以往你体弱,嫌练字费心费力,我本想着陆家也能养得起你,字不好,入不了仕途也无妨,可如今陆家衣毁帽裂,无钱随身,无势可依,你也该将书法练起来,往后好歹能替人抄个书。

    ” 陆家人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 这是家主发出的信号,九郎还是自家人。

     于是不约而同移开了目光,只余下耳朵在倾听。

     陆安起身作揖:“谨尊长者教诲。

    ” 陆山岳微微颔首,又道:“你腕力弱,不可好高骛远,狼毫尚不可望,先执羊毫,每日午时,练字三张。

    ” 陆安从幼儿园开始就被家里送去学毛笔字了,脑子里一下子闪过了相应知识点:羊毫是软笔,笔软则更需笔直、手提,最适合用来写大字和练腕力。

    而狼毫是硬笔,重笔锋,手腕有力才能力透纸背,将字写得好看。

     以此观之,陆山岳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