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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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比周檀年长不少,在刑部混迹的时间更长,一直给小辈做小伏低,心中不忿,但自从上次在周府一事过后,他心有余悸,生怕周檀报复,倒是比从前更恭敬了几分。

     梁鞍感觉自己的腰阵阵酸痛,却也不敢直起身子来。

     他至今都记得周檀刚来刑部时办的那几桩大案,说是陈年旧案,但为何压了这么久,众人皆是心知肚明。

    偏周檀毫无惧色,雷厉风行地从搜证到翻案,一个月办了三个五品及以上的要员,引得朝野震惊。

     皇帝既然亲自授了他权柄,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默许了,事后梁鞍清查之时,才发现那些要员皆在不久之前的燃烛楼一案中弹劾过顾之言。

     周檀这样睚眦必报、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呢? 半晌没听见回声,梁鞍感觉自己的腰几乎快没有知觉时,周檀才搁了手中的茶,不冷不热地道:“是吗?” 他起身从他身侧经过,推开门时又问了一句:“梁大人,刑部堂鼓,击鼓人有何规矩?” * “不知这刑部堂鼓对击鼓人有何要求?” 曲悠和柏影废了半天的功夫才勉强挤到了人群之前。

     刑部前院正临皇城街,接着汴河大道,十分繁华,行人们听见堂鼓声聚集得飞快,此刻将前门处围得水泄不通。

     律法有明文,若有人击堂鼓,便意味着有冤申诉,且不安于身,必须公开审理。

     但若是如此,岂不是大小案件的苦主都可以要求公开审理? 曲悠问了一句,身侧立刻有人热心凑上来给她解惑:“小公子不是汴都人罢,有所不知,刑部的堂鼓可不是谁人都击得的。

    ” 来围观的多是文人学子,也有几个纯粹看热闹的市井纨绔,柏影不知何时跟身侧一个公子哥儿搭上了话,正津津有味地嗑着瓜子。

     另一人对曲悠道:“本朝律法虽未写明,但刑部有不成文的规矩,击鼓者须得是官宦或其亲属,家有宅地,财产五十两以上,且为命案申诉,才可鸣冤。

    ” “啧啧啧,之前也有击鼓者不符合条件,被刑部驳回了诉状,鞭笞五十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