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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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多高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cc一个鸡蛋。

     每次献完血,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水管里的水,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出家门前,以为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这样过。

     王长亮没文化但有脑子,知道让孩子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出门。

     每次余醉和他说抽血好疼,扎针好疼。

     王长亮就告诉他:“小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小孩子的工作啊,忍忍就好了,爸爸小时候也做这样的工作,也这样疼过来的,不工作怎么能换鸡蛋呢?鸡蛋多好吃啊是不是?” 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

     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出过三次家门,吃到过三个鸡蛋。

     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

     干枯矮小的男孩儿蜷缩在诊所的塑料椅子上,仿佛一具披着人皮的骨头。

     王长亮照例扔给他一个鸡蛋。

     他的眼皮抬不起来,只能勉强撑开一条小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