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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里泛出浅浅笑意。

     谁说苦难没意义?十几年孤孤单单做饭,在这一刻全部有了回报。

    原来B612星的小王子,也会爱吃他做的鸡蛋饼,吃得那么香。

     总算有点浅浅的心安。

     这些天,他其实常常会想,厉非到底看上将来的自己什么。

     是,二十八岁时的傅斯霆是长得还行,也有事业。

    条件不差,可不要忘了厉非从小身在的是什么地方。

     他本身就在娱乐圈,同时还在富豪圈。

    这两个圈子里随便拉个人过来哪个不帅哪个不美,哪个身材不好,哪个没有大把的钱? 厉非从小就是被整个世界最顶尖、最光鲜亮丽的人包围的。

    傅斯霆跟那些人比并没有必然优势,到底凭什么脱颖而出? 他一直都没有找到答案。

     但至少,厉非爱吃他做的食物。

     这么一想傅斯霆眼里都有了光彩,因为他不仅可以做早饭,午餐晚餐也都会烧,保证色香味俱全。

     哦,他洗衣服纯手洗,也都能洗得特别干净! …… 然而事实上厉非家是没有给他当灰少年洗碗和洗衣服的机会的。

     GoldenOak的专任管家每天定点会来,买菜备菜洗衣洗碗之类的都会处理好。

     吃完饭,厉非推了推他:“选件好活动的衣服,收拾收拾出门了。

    ” 但他还没有告诉傅斯霆今天的活动内容。

     会是什么?直到上了车,傅斯霆才忍不住终于问。

     “哦,是去接狗。

    ” “……” “上个月咱们去逛中华城,你捡到的脏兮兮的小流浪。

    一身的病,还有虫,放在宠物医院治了一个月才好,之前就定的今天去接。

    ” 他抬眼,突然发现傅斯霆表情在一瞬间特别难以形容。

     “……” “怎么,高中时候的傅斯霆不喜欢小狗?” 不是。

     不是的,他喜欢。

     他特别喜欢小狗! 他很想养小狗的,一直一直都想养。

     小时候家里特别冷清,他特别希望能有一只小狗陪伴。

    可那个家实在好像又没有什么条件去养活一条小狗,他也怕照顾不了,就这么过去了很多年。

     而现在,他终于要有小狗了? 宠物医院很快到了,傅斯霆心跳剧烈看着医院里那么多笼子。

    直到医生抱出来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太多的奶狗,抱到他面前。

     那完完全全,就是傅斯霆梦想中的小狗。

     他做梦想要养的小狗,就是这种介于奶白和奶黄之间的短毛小土狗。

    他还曾经想过,要给这样的小狗取名叫名芝士。

     因为他从小到大吃到过印象最深的东西,就是一小块芝士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