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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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随手丢掉书包上,程铄拿起画笔,填涂颜色成为肌肉记忆。

     他想他再也不要关注宋汶渊的任何事情,哪怕宋汶渊曾经作为月光,陪他度过了每一个浑浑噩噩的高三夜晚,于是他暗恋成了习惯。

     直到现在才发现是陋习。

     下课前几分钟,程铄收拾好了画具,班级里,他总是最后一个进画室,又第一个离开画室,动作快得像一阵自由的风。

     程铄习惯性地将两个台阶并作一步,步伐轻盈得像是要飞起来。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他倏地止住脚步,身体由于惯性往前踉跄了几步,才堪堪稳住。

     程铄疑惑地掏出手机,心说谁没事给他打电话 宋汶渊。

     来电显示上,无比熟悉的名字刺入瞳孔,黑底屏幕隐约照出自己滑稽的面容,程铄怔怔地看着,情绪在眼底涌动,手机铃声在耳边渐渐淡出。

     是,他有宋汶渊的联系方式,因为他大一曾是校学生会干事,每个干事都需要保存学生会会长的手机号码。

     恍惚想起,当年存下号码时,他曾白日做梦地想,或许有一天宋汶渊会记起他,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梦想又一次成真,却来得太迟、太荒谬,生活好像总是在捉弄他。

     霎时间,手机铃声从头响起。

     程铄陡然惊醒,原来他刚刚一直没接,通话自动结束,对面重播了他的号码。

     他眼睫颤了颤,还是按下了接通键,“喂?” “程铄。

    ” 这可能是他上大学以来,第一次,从宋汶渊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在酒吧碰到你,我就觉得你面熟,回去之后想了很久,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我之前在画室见过你,我高二的那时候。

    ” 被遗忘的人竟然还会被重新记起。

     “酒吧里不小心把酒水泼到你身上,我真的很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