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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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八日,你溜进一家高档餐厅,你看上了一串蓝宝石项链,那串项链晃瞎你这双狗眼,你毫不犹豫地偷到自己兜里,可惜” 穆霖放下戳连莘眼睛的手,话锋一转,继续扯高他痛苦的脸,笑道:“可惜你被人当场揭穿,我哥作为目击者指认你,而你,一个常年偷东西的小偷,不仅栽赃嫁祸我哥,害他去看守所蹲了两天,颜面尽失,还死不认错,试图逃跑。

    ” “我说得对还是不对?” 连莘恐惧地看他,哆嗦着唇想解释,又疼得红了眼眶。

     穆霖冷笑,甩手把他扔回地上,球鞋踩在他腹部上。

     “没关系,不用解释,现在也是罪有应得,你进来了。

    ” “我哥不和你计较,可不代表其他人会放过你。

    ” 话音刚落,他就抬腿踹了连莘一脚。

     被踹到墙边的青年弯着躯体,吐了一口血,瘦弱的肩膀剧烈颤动。

     连莘很想哭,可是眼泪似乎在之前的折磨里完全流干,干涩发疼的眼眶流不出一丁点儿的眼泪。

     如对方所说,他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偷,自有记忆以来就无父无母。

     他以盗窃为生,靠偷东西活到二十二岁。

     穆霖的提醒让连莘想到了二十二岁的三月十八日。

     他其实偷过很多人的东西,最开始是偷食物,后来变成偷衣服,再长大一点,他开始偷钱,偷有钱人的钱。

     他最后一次偷东西的那次。

     他死死盯着那个项链,那是个前所未有昂贵的蓝宝石项链,转手至少能得到一百万,他确信,只要偷这最后一次,他就再也不需要偷东西了,他差点成功,只差一点,如果没有那个跳出来指认他的男人,他就成功了,可他却被人发现了,他在恐慌中几乎毫不犹豫地栽赃给了那个指认他的男人。

     那人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好像很震惊项链为什么会到他的包里。

     这就是报应吗? 书上说,人不能做错事,因为一步错步步错…… 连莘脑子嗡嗡作响,思绪浆糊般搅在一起,涨得脑仁发疼。

     时慎序站在旁边,一直没开口。

     大约是失血过多,那青年支着身体,脸上身上都沾满刺目的血,靠在墙边眼神涣散目无焦距地看他。

     他的身体哪都脏,血和泥混在一起,大眼睛空洞红肿地睁着,显得有些呆滞。

     脸型和眼睛意外地很像一个人。

     鬼使神差地,时慎序突然想到:他好像和潮钰一样,才二十二岁。

     穆霖走到他身边,撇嘴道:“太弱了,感觉已经快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