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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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挪威的森林,也偶遇金阁寺,遇见寂寞的十七岁,也听一曲击壤歌…… 在陈旧的纸张上遇见不知来处的铅字语句,有提笔抒情的,有工整画着重点横线的,有毫无意义写着“XX我爱你”的,也有看不懂的抽象语句,更有莫名其妙的数学草稿公式与符号。

     在一本不算厚的书籍中,宋杳用指腹一一翻过的不仅是文字,轻薄又沉重的也是时间;痴痴地读着美妙的语句,一颗心掉进文字建构的迷梦中,用着这些被文学灌溉的瞬间来催生自己的青春。

     所有即使整个实验中学初二年段都沉浸生地小中考的紧张氛围中,宋杳还是能挤出滴滴答答饱满又湿漉的时间去泡在图书馆中。

     各类中考模拟卷子下压着的是文学杂志与小说,草稿纸上除了数学符号还在边边角角夹杂着词不达意的句子。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中,宋杳认真写下了属于她的第一篇还像话的文章,两三千字,这个字数这在以八百为计量标准的中学时代算得上是高昂。

     她还认认真真在方格稿纸上用着端正楷体抄录了一遍,红着脸夹进日记本中,又总是忍不住拿出来反复阅览。

     每次都有修改重写的冲动,但每次又总舍不得下笔,只用着一双眼睛为它润色。

     周霁年是那篇文章的第一个读者,也是宋杳的第一个粉丝。

     他或许永远也忘不了宋杳慌乱地将那三页薄薄稿纸塞进他手上时睫毛颤动的频率,像是蝴蝶的振翅,他的心脏下起燥热的阵雨。

     她笨拙又期待地冲他小声说: “这是我最近写的一篇文章,你要不要帮我看一下?” 而周霁年自然是马上抛下手中的笔与答到一半的题,虔诚地看起那三页稿纸,看她书写的横竖撇捺与青春愁绪。

     其实,现在的宋杳回望,只觉得稚嫩得好笑。

     十三四岁的年纪,写得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呀? 都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沾沾自喜,虚构与肆意编织的情感全是蹩脚的破绽,一些浮夸的自作聪明的描写只显得漂浮与满是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