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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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大松了口气,满面欣慰。

    “明晚?你想现在都可以。

    你喜欢什么花?我送的花你都不喜欢,喜欢什么也不说。

    ” 他眼神明亮,想是在盘算独特的迎接仪式,难说会把花铺满床或是什么地方,我也猜不透。

     我想了想,我没有喜欢的花,我喜欢庄稼。

    “送我一束麦子吧。

    ” 金黄散发着谷香的麦子代表丰收,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喜悦的了。

     我的名字叫金穗,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我本人很满意,这是个好名字。

     2 李元至今未娶,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不过他领养了个儿子,名叫李沫。

     李沫是个孤儿,五岁那年父母在车祸中罹难。

    李元和他父亲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在那之后担下了抚养的义务。

     他让李沫跟他姓。

     李沫今年读大二,他就读的学校离家不远,但这不妨碍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按李元的说法,李沫想生活上更独立,所以在别处另购了平层。

     我在李家住了一个月才见过李沫匆匆几面。

    他人长得高大,匀称,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路人都会侧目的好看。

     老天赐给他漂亮脸蛋的同时,也扣除了他的情商。

    他脾气很坏,骄纵傲慢。

    他跟李元似乎有芥蒂,对此李元避而不谈,还在最初试图掩饰过去。

    但李沫和他说话时冷冷的眼神,和揶揄的口气骗不了人。

     我是李元带回家的人,出于厌屋及乌,李沫正眼都没瞧过我。

    头一次见面他只对我发出了个含糊的声音。

    “嗯。

    ”之后哪怕打照面他也当我空气。

     我才二十五岁,怎么看都像他的风流养父随便玩玩的小情人。

     不过这一天,我不但把他看了,还把他从头到脚都看了个遍。

     在李家过上了阔绰的生活,我依然兢兢业业经营自己的生意。

     李元待我很好,言听计从,体贴入微。

    他从不言爱,但喜欢一个人,眼里的光芒和嘴角泄漏的笑意是藏不住的。

    他很喜欢我,我看得出来,至少我给他带来的感觉对他来说还很新鲜,甚至称得上刺激。

     有钱人的毛病他都有,那堆毛病在他浓烈的爱意下暂时可以被忽略。

    可即便如此,我从没妄想跟他好上一辈子,难说哪天新鲜劲过了,我就得卷铺盖滚蛋。

    我得给自己留条后路。

     店里有两个店员告假,正好生意也冷清,就提前歇业。

     我早了两小时回到家。

    主卧关着门,里面传出动静,不止是一个人的动静。

     成人间那点事我跟李元没少干,那种事情进行的过程中会有什么动静,我再清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