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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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氏看了蕙畹一眼,心里不禁有些骄傲,要说这个丫头,从小就不和别的孩子一样,听话乖巧,且聪明的很。

     就说她那时才一岁多吧,话刚说的利落了,被云卿抱在怀里读书,看她听得认真,仿佛听的懂一般。

    云卿纳罕,不过逗趣的指了书中简单的字,教她认了。

    谁知,竟然就记住了。

    云卿当时喜的不行,越性的教她认字。

     到了小丫头三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诵读文章了,竟然比她两个哥哥也不差什么,云卿曾经叹息道: “可惜是个丫头,不然以她的天分,定然不凡” 便把那诗书教了她来读,而且不止读书,小丫头写字,也很有章法。

    一开始拿笔,就有些模样,且自己每天坚持写一篇大字,比自己的小儿子博武还要认真。

     今年虽才六岁稚龄,写的字也算很拿的出手去乐,故,更得家人喜爱。

    张云卿越发悉心教导,那劲头,势必教出一个才女来才罢休。

     起初刘氏却不大赞成,刘氏心里琢磨,女儿家,纵是满腹诗书,出口成章,也没大用,将来不还是要出嫁找婆家,相夫教子,料理家务才是正经,整日里吟诗作赋,能过日子吗。

     于是拿了个主意,把那女红活计,督促着蕙畹学了,令她欣慰的是,这丫头倒真聪明,不过教了几次,做的女红,就过得眼去,虽不是很精致,但是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已经算不错了。

     刘氏也就不大管丈夫和小叔教她念书的事情。

    想着,总不过女儿家的本分会了,读些书,也更好。

     加上如今丈夫得造化进了官,势必对孩子的教导,要不一样些,不过这丫头,即便从小就是个小大人似地稳重,却每每听到自己小名,就要使些小性,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缘故,刘氏不禁摇摇头。

     蕙畹瞪了博武一眼,心道:你知道个屁,小三在现代就是一个被打活该,被骂解恨,死了也没人怜悯的最悲摧代名词,以前自己不能说话,也就罢了,现在自己能做主了,当然要把这顶耻辱的帽子摘掉才行,总不能这一二还没影子,就成了小三了。

     博武看妹子真要恼了,急忙牵起她的手,讨好的道: “我们一起去那树下看花,可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