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罪与罚之阴街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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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粉,一来二去就……“但我真没杀人!那天送完米粉就回家了,袋子是她给的,说家里没别的袋子,总不能让我用裤腰带捆米粉吧?”他突然指着老张手里的勘查照片,“这袋子我认识,去年中秋老板娘发的,我还用来装过煤球呢!” 案件陷入僵局时,出租屋房东叼着牙签来了派出所,鞋底还沾着出租屋的地板灰:“有个驼背租客突然退房,留下半本记账本,上面记着‘高秀平2月3日工资900元’,字写得跟鸡爪子挠的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像被牛踩过的蚂蚁。

    ”老何顺着地址找到出租屋,推门就看见房梁上挂着个血迹斑斑的编织袋,血水正一滴一滴砸在地上,形成小小的血洼,墙角的老鼠吓得吱溜钻进米缸。

     “都给我小心点,里面说不定是人头!”老张握着手术刀的手直抖,结果剪开袋子——里面是五斤新鲜猪肉,还带着没刮干净的猪毛,猪皮上还贴着张便利店小票:“五花肉,8.8元/斤”。

    小李气得踢翻板凳:“龟儿子,凶手拿猪肉当人头吓我们!”老何却盯着墙角的指甲钳出神,钳口还卡着半片泥垢:“死者指甲缝里的泥垢,和这屋里的地板灰一模一样。

    ”他们在床底找到半截带血的菜刀,刀柄上刻着“杨光兴”三个字,笔画歪歪扭扭,像小学生用尺子比着刻的。

     杨光兴投案时,正坐在家门口啃猪骨头,嘴角沾着油花,看见警察来,抹了把嘴,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你们来了?我杀了高秀平,脑袋扔河里了,身子装编织袋里丢桥洞了。

    ”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中午吃酸汤鱼”。

    审讯室里,他盯着天花板上的灯泡,灯泡上还爬着只吃饱的蚊子:“他每月挣九百块,给我买新手机,请我吃酸汤鱼,说‘都是老乡,别饿着’。

    ”突然冷笑一声,蚊子被吓得掉在桌上,“可我看见他手机壳上贴着前女友的照片,穿得花枝招展,凭啥他能存钱娶媳妇,我只能住漏雨的出租屋,屋顶的瓦片还老是砸到脑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案发当晚,高秀平鼾声如雷,像台漏了气的鼓风机,杨光兴握着菜刀站在床边,刀刃反光映着墙上的日历——2月3日,立春,红纸上的“福”字倒贴在墙上,像个歪嘴的笑脸。

    “他翻了个身,露出新买的手机,屏幕亮着,是他给老家父母打的电话,说‘攒够钱就盖新房,让二老住上带卫生间的屋子’。

    ”杨光兴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掌心还留着昨天切猪草的刀痕,“我突然觉得,他活着就是在打我的脸,凭啥他能活得像个人,我却像条没人要的狗,连老板娘都嫌弃我送米粉时驼背?” 打捞队在下游捞了三天,终于在水草里找到一颗头颅,面部被砍得稀烂,像块被踩过的豆腐,只剩右耳上的黑痣清晰可见,像滴晒干的血。

    老张戴着老花镜对比照片:“就是高秀平,右耳天生有颗痣,他娘说生下来就有,像朵长错地方的桃花。

    ”老何盯着杨光兴的笔录,发现他反复写着“手机、九百块、酸汤鱼”,字迹越来越深,像要把纸戳穿:“他说杀完人后,把脑袋装在买菜的塑料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