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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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除了会做点便当,还会做点手工艺品放在黑市上卖,那次他做的手工艺品,就是他今天戴在头上的凌霄花。

     看上去和真的凌霄花别无二致,但实际上这是唐怜用古法做出来的首饰。

     他将这巧夺天工的绒花当面交给了黑市拍卖行的对接人员,顺带还附赠了拍卖品的配文: “披云似有凌云志,向日宁无捧日心。

    珍重青松好依托,直从平地起千寻。

    ” 第一次在古籍里看到关于凌霄花的诗句,唐怜就爱上了这匍匐在地、平地而起、誉谤参半的花。

     唐怜戴着面具站在后台,围观他的手工艺品被拍卖出了一个高价。

     高价拍下那份绒花的是一个戴着面具的金发alpha。

     等到唐怜回家后,收到了宫越寄来的礼物,拆开一看发现是他做的绒花时,唐怜才知道那个金发alpha是宫越。

     而唐怜和宫御的婚礼上,原来是他和宫越的第三次见面。

     想通这点后,唐怜是真的愣住了。

     宫越是孤独的狼。

     孤独的狼并不讨厌他,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喜欢他。

     那么这就等于,宫越喜欢他?! 开什么玩笑!!! 他可完全没想过和宫御分开,和宫越在一起。

     毕竟宫家的实际掌权者是宫御,当宫御的夫人可比当宫越的夫人要赚多了! 别的不说,就说当初和宫御结婚前,唐怜做一顿饭再卖给宫越的售价是500星币,而结婚后,他给宫御做一顿饭收到的钱是100000星币。

     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谁说宫御不能给他爱的,宫御喜欢白月光和宫御爱给他钱花有什么冲突吗?! 想到这里,唐怜唰得一下就站了起来,他快走到房门前,一鼓作气推开了房门。

     门内的光晕如月光倾泻一地,落在了宫越的身上。

     那张与宫御极其相似的脸庞一半在光晕中,另外一半淹没在黑暗里,棕色的眼瞳不知道是迎上了光源,还是见到了唐怜,这一刻亮得惊人。

     那双深邃的棕眸一眨不眨盯着唐怜,活像是终于找到主人的流浪金毛。

     “你哥哥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情吗?”唐怜开口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他和宫越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他的发情期,虽然他可以保证自己和宫越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但这种事情可是一张嘴说不清的。

     宫越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