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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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母亲还在,大概也会很喜欢你的气息。

    她是个狂热的植物学爱好者。

    ” “我曾在一本禁书上看到过她。

    ”兰斯回答,“暗金色卷发的植物学家,和我相似的瞳色。

    所以,我很确信,你爱我的双眼。

    ” “我不是恋母情结作祟,但你们的眼睛确实都是我所见过最美的。

    ” “你也一样好看,青榆。

    还有你的气味,比我好闻。

    ” “闪蝶科的成员都是这种味道,没有什么差别。

    ” “有差别。

    ” “没有。

    ” “有。

    ” “我说没有,你又不是大蝴蝶,也没闻过别的蝶族。

    ” “但我知道,把你丢入一群蝴蝶里,蒙上我的眼睛,我也能闻出你。

    ” 兰斯有自信,且固执地认为祝青榆的味道才更好闻,祝青榆便和兰斯斗起了嘴。

     吵着吵着,两个人都笑了。

     会为了鸡毛蒜皮吵架的他们,就和最初相恋的时候一样,是平凡的,更是幸运的。

     兰斯绝不会告诉祝青榆,如果他无法从黑洞中救出祝青榆,便也会投身其中,为了祝青榆这个爱情骗子献出自己,感受一瞬他感受到的湮灭。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着不同的目标,不一样的心灵寄托,兰斯学着去做自己,学着去爱自身,但除此之外,他还想爱一个人。

     无论对方是“人”,还是迷人的人外生物。

     兰斯已经习惯于爱祝青榆,不能再没有他。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可兰斯甘愿接受,不觉得害怕。

     未来他不是学者,无人喊他教授,他只是个卑贱的流放者,也是一个最自由的普通人。

     成功是枷锁,自由者可鄙,但能被人看轻何尝不是种释然,兰斯从来就不是个野心家。

     脚上戴着镣铐,心中哼着歌谣,与恋人并肩而行。

     从未有比现在更舒心的时刻。

     祝青榆问兰斯:“被流放后,我们要去哪儿?” 兰斯告诉祝青榆:“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

    ” 祝青榆眼神发亮,扬起嘴角说:“我知道了。

    ” “你知道?” “是我的故乡。

    ” 祝青榆在结束训练返回后,曾在夜光星有过短暂的逗留,和故土告别,抱着必死的信念去刺杀一个世家,也就在那个时候,他再次看到了兰斯·道格拉斯。

     “我见过你穿蓝色工装,一同下去勘探的模样。

    ”说起这件事,祝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