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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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之前随时都可以。

    ”他回答,又补充说:“你不用太当真,就是个惯例。

    ” “怎么能不当真?”我反问,用开玩笑的口气说:“这上面的条款差不多有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多。

    ” 下午,我约了一个打过几场离婚官司的同学帮我看那份东西。

    她告诉我,这是一份堪称范本的婚前协议,滴水不漏,条件开的也很公平。

    之后我们一起去剪头发。

    从洗头的皮椅子上起身的时候,我扶了一下腰,动作有些不自然。

    她看在眼里,很快就恭喜我,已经有相当于她一年半薪水的奖金入账。

     在我父母到达纽约之前,我在S&S事务所的一间会议室里签了那份协议。

    三十二楼,一个多月之前,在同一楼层,我被解雇了。

    有两名律师在场,但都是代表Lyle的,我代表我自己。

    旁边甚至有人在操作一架手提式数码摄像机,录下整个签署过程,好证明我不是受胁迫的。

     尽管我知道所有这些条款,见证人,这些形式,都是一次又一次恼人的诉讼之后的亡羊补牢之举,尽管我受过法律教育,我就是不喜欢这种方式。

    我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被轻易改变,就好像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Lyle,也不能改变我。

    但内心里,我愿意为了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尽全力迎合他,改变自己,如果那样东西还在,我会一直迎合下去。

    不过如果有一天,那些东西不在了,没有什么可以给我补偿,也没有什么可以留住我,无论是钱,地产,还是滋息。

     45)两个家庭 Lyle的家庭结构很简单,近亲不过三个人,他的外公GerardBaker,母亲NicoleErasmus,妹妹Cheryl-AnnWalsh。

    我没写错,就是四个人四个姓氏,继承来的,或者结婚后改的。

     Gerard很大年纪了,我不太清楚他的岁数,不过他曾经告诉过我,按照中国人的算法,他跟我一样属猴子。

    我们接触不多,但他可能是那三个人当中比较好相处的一个。

    而照Nicole的说法是,他是老糊涂了。

    我猜他曾经也和菲兹杰拉德笔下的AnsonHunter相似,差不多生活在同一个年代的纽约,整个世界铺陈在面前,而他挑剔漠。

    不过现在,Gerard每年都要去温暖的地方过冬,为了他的缘故,甚至考虑过到加勒比海地区办婚礼,只是很快就被推翻了,因为那是“演员和流行歌手偏爱的方式”。

    这话出自Nicole之口,马上得到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的附和。

     Nicole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巴黎读书,毕业之后做过一段时间的新闻记者。

    时间很短,差不多就是一年零两个月。

    发表过的文章做成一本精致的塑封册子,如今已是打趣说笑的话题,只因为文章的主题大多是关于罢工、劳资问题和阶级冲突的。

    显然打那之后,她的生活方式和想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过,那段经历多少让她认识了一些文艺界的人物,之后她没有再工作过,在几个社团挂了主席或是秘书长的头衔,组织读书会,慈善演出和拍卖会。

     Cheryl-Ann的经历要简单得多。

    在纽黑文读书,毕业后跟着母亲做些社团工作。

    二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在四十七街做生意的南非人JacoWalsh。

    她花了一年半跟他结婚,七个月之后离婚,得到了论抽屉算的钻石和有色宝石。

     不知道是谁说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

    专门帮人解决家庭问题是治疗师?还是社会学家?如果是后者,我爸应该更能理解这句话。

    他是社会学家,或者更准确地说,一所二流大学的社会学老师,不过,就算是他,恐怕也很难想象,这样两个家庭如何“结合”。

     当我说起我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医生的时候。

    Nicole还一本正经的问我:“你母亲是哪方面的医生。

    ”我老实回答:“遗传学。

    ”我笑着猜想,出现在Lyle和他家人脑海里的是怎样两个人:剑桥城那些穿花呢西服的学究,和权威干练的女医生? 而现实是,我爸四十岁上评上副教授,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做过什么认认真真的学术研究,至今仍旧是副职,在学校上没什么人听的关于品德伦理的公共课。

    妈妈在一家区级妇产科医院混日子,靠几台进口仪器回答所有遗传学问题。

    他们住内环边缘上一套不到一百平方米的公寓,骑自行车或是乘公共汽车上班。

    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我,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