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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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

    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

    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

    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

    】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

    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

    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

    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

    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3?第3章 ◎第三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

    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他心头一跳,瞧见了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

    尽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确定,那就是钱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

     肉饼的油香、面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