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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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的路易斯在等待学校offer的时期过了一段很是苦行僧的日子,在最后一份文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以后,在SAT考试中取得的漂亮分数让他有意给自己放个小假。

     Livehouse是他最喜欢跟朋友去消磨时光的地方,尽管大部分台上表演的人大多数只是出于兴趣爱好,但在这里的人目光只会集中在舞台上,他随意的穿衣风格很简单就可以淹没在人群中。

     在纽约待着的中学时期,因为变声期的缘故,路易斯很讨厌开口唱歌,尤其还是他母亲硬性要求参加的合唱团,被安排进和声组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参加过那该死的课后活动。

     台上自称是rapper的人含含糊糊地堆砌着粗话,周遭自称是星探的人吞吞吐吐地玩弄着烟雾。

     面前只摆着一杯鸡尾酒的路易斯像个很不合群的异类坐在中间,连帽衫、口罩、鸭舌帽把他本人包裹的严严实实。

     最近处理了太多中学时期的文件,这让他更加频繁地想起了那个已经声称跟他断绝了一切关系的女人。

     他的母亲。

     这位女士坚定地认为Hip-Hop是贫民窟小流氓用来狗上厅堂粉饰粗鄙的低等音乐。

     而她的儿子,路易斯·勒布朗,是天底下除了他父亲之外的第二号混球。

     “流着跟你父亲一模一样低劣肮脏的血。

    ” 路易斯的耳畔仿佛还能听见那位女士用又重又厚的唱谱砸在他背上时歇斯底里的骂声。

     他仰头,摘下自己的口罩,一口气饮下了那杯鸡尾酒。

     感到痛苦的时候,除了自虐式地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里创作,他偶尔也会找机会开展一段恋情让自己分散注意力。

     路易斯不太相信世界上会有永恒的爱,这对一个亲眼目睹父亲出轨的人来说实在是很讽刺。

     但他相信瞬间,在一个男人愿意心甘情愿地对一个女人说爱的时候,他必然是真的爱了,只不过男人的爱往往只停留在那一瞬间。

     女人的爱会有多长久呢? 通过以往的经验,他觉得女人的爱也是瞬间的,只不过那一瞬间是从爱转移到恨的速度。

     路易斯的酒量远不止一杯鸡尾酒,这点对他来说差不多是润喉的感觉。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着一个又一个穿着连帽衫、嘻哈工装裤的人上台进行cypher,室内本就污浊的空气在口罩的过滤下让他的头更闷了。

     摘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