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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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能出来作证的只有一个陈佐鸣。

     旁听席上开始有人认真议论,而检察官反驳道:“纵然属实,充其量也不过就是襄助友人,完全是私宜关系,难已认定是有功于抗战或有利于人民之行为。

    ” 直至讲到协助转移盟军设在真如的电台,周子兮说:“自电台迁出真如,此后半年中一直就在毕勋路十七号的阁楼里,也就是被告的家中,直到……”她停了停,才继续说下去,“直到被告的汽车被炸,时年七岁的幼子死在那场爆炸中,疑为电台暴露,方才再次转移。

    ” 与方才的喧闹不同,旁听席上反倒一阵肃静。

    被告席上的吴予培亦只是微微低头,避开旁人的目光。

     检察官似乎也觉得异样,隔了片刻才开口驳斥,所说的亦不出乎于他们的意料之外:“关于被告曾协助抗战,根本无从证明其为绝对确凿,辩方所说均是推测想象,空言主张,不可采信。

    ” 旁听席哗然,嘘声四起。

     周子兮站起来道:“被告协助抗战,是有绝对确凿的证据的。

    ” “什么证据?”检察官与法官几乎同时发问。

     “被告在战前已接受南京方面的秘密任命,”周子兮说得一字一句,“担任高三法院刑事庭法官,战时继续留任上海,甚至包括在必要时接受敌方指派的职位。

    ” “这只是被告在自白书中的一面之词”检察官打断。

     周子兮没有回应,只是在一片喧沸声中向法庭里的所有人展示那一纸任命,一时间记者们手中的照相机快门声四起。

     “这不是肃奸委员会呈交至检查厅的证据!”检察官又道。

     周子兮仍旧没有理会,兀自道:“正如被告在自白书中所说,他在被捕之初就提交了此份任命,但此后就不知所踪。

    若庭上认为与此案有关,我方亦可交代寻回的经过,以及被告因为拒绝修改自白书而遭刑讯一事……” 适时地,法官又敲起法槌,打断了她的话,招手示意她上前。

     周子兮走过去,呈上那份证据,很清楚此刻有多少双眼睛看着,又有多少照相机镜头对着她。

     的确,今日的庭审并非唯一的途径。

    有了何世航交回的这一纸任命在手,有了穆先生幕后的打点,吴予培是可以的获释的。

    只是在获释之前,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一切的实情,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在战争中做了什么,又付出了多少。

     随即,法官便宣布辩论终结,择日宣判。

    然而,旁听席上群情义愤,“择日宣判”又变成了“当日合议之后宣判”。

     最终宣判已是当日傍晚了,当法官说出所有那一长串罪名不成立,被告当庭获释之时,法庭上掌声骤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