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刑侦文中连环杀人案凶手(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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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目击者,酒吧常客约瑟夫·莱利,证实受害者独自离开。

     1月28日06:15:一名晨跑者发现尸体并报警。

     3.社会关系调查:受害者有长期家暴史,警方记录显示5次出警记录,艾玛均拒绝起诉。

     夫妻二人无子女,艾玛死后理查德继承其全部财产,约$73,000。

     心理侧写,凶手强迫受害者下跪并替换头部,可能对受害者存有强烈道德审判意图。

     案件负责:特别探员艾伦·J·布雷斯林 更新日期:2010年4月3日 档案结尾附了两张模糊的现场照片,一张是死者在墓碑前的状态,整个人呈跪姿,两只手撑在墓碑上。

     还有一张是死者右手特写显示乌龟刻画图案,边缘乌青。

     这个卷宗内容更是少的可怜,按理说这是凶手的第二次作案,手法应该没那么娴熟。

     这次的作案地点是在野外,附近都是草地或者泥土,应该能留下更多线索才对。

     看来那边其实是检查出一些有用线索的,但破案的技术可能需要保密,所以就列举了这么只有半张纸的卷宗。

     秦朔摇头叹气,鼠标下滑,直接看最后一个卷宗。

     案件编号:VC-2010-6155 保密等级:机密 归档日期:2010年3月20日 受害者姓名:杰森·T·莫里斯 性别/年龄:男/29岁 死亡时间:2010年3月19日,预估凌晨02:30-03:30。

     发现地点:松木巷后巷垃圾回收区,距离住所约200米。

     尸体状态:尸体头颅丢失,头部被替换为一支老旧木柄扫把,颈部断面呈现锯齿状切割痕迹,凶器推测为锯子或锯齿刀。

     尸体呈直立状被塞入公用垃圾桶内,双手交叉于胸前。

     右手手背刻有小乌龟图案,伤口边缘无凝血反应,尸检后确认图案为受害者死后刻画,凶器可能为锋利解剖刀。

     关键证据与现场记录 1.尸检报告:尸体身上无外伤,推测致命伤在头部,头部切割为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