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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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狩礼递上两杯酒,道:“反正比我们长得恐怖,绝对不是普通人。

    ” “得了吧……” 我下定决心,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让他们把眼中的样子画下来。

     “放心好了,我会提醒他们,不要往外乱说。

    类狰大人!” “滚滚滚!” 男人擦了擦伤口,道:“给我来瓶啤酒。

    ” “不来点儿别的吗?好歹我是调酒师。

    ” “你听不清吗?” “好好,没关系,我早就已经习惯了。

    毕竟他夸人就是骂人。

    ” 狩礼到柜台拿酒。

     “我大老远过来跟你地盘的怪物打了一架,他妈的下手真狠。

    老子刚忙完一单。

    ” 此人正是久长时!!! 他是个混混,现在立了帮派。

     对! 我那浪荡的、天天鬼混的孩子,天天不学好。

     苍天见证,这可不是我教的,我遇见他时他就这德行。

     桥西区也分“贫穷”和“更贫穷”。

    他恰好就是最底层的那拨儿人。

    从小摸爬滚打什么也不怕,我头回见到他就是正在跟一堆人打架。

     因为我,他也接触到贝原。

     以前我带着当时还流落在外的莫由人他们搬进桥西区,就是伙同尚且年幼的久长时做些不太光彩的生意存活的。

     久长时永远都是不长不短的头发,脸上永远挂着彩,衣服脏兮兮的,比我约莫高半头。

     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身上的伤疤是他多年摸爬滚打来的,并且口味独特。

     他是天生的混混。

     “宋客醉?你他妈竟然回来了,我操。

    早不过来、晚不回来,赶现在的时候回。

    ” 我鄙夷的看着他:“四五年了,也不见你找个工作,二十出头还在做混混。

    ”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道:“你想让我安安稳稳的去工作吗?每天工作的时间和薪水